東吳大學第十四回法律與宗教研討會114年1月16日—林新沛教授發言
林新沛教授的發言主要針對反歧視法草案對台灣大學教育,特別是倫理與價值教育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與挑戰,並提出其對相關議題的看法。
以下是教授發言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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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倫理與價值教育面臨的困境:
目前大學教師越來越少敢於規勸學生注意服裝禮儀,或談論倫理與價值問題,特別是墮胎、代理孕母等爭議性議題。
這導致學生難以培養明辨是非的能力,違背大學精神,且不利於公共政策的討論。
教授指出,在反歧視法草案實施後,這種情況恐將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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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歧視法草案的影響與潛在問題:
該法案規定在教育領域不得基於種族、身心障礙、性別、年齡、宗教信仰等進行歧視或騷擾,且不能有報復行為。
法案中「不受歡迎」和「冒犯」的定義範圍模糊且具相當主觀性。在倫理與價值教育中,師生討論、辯論甚至質疑彼此觀點時,難免會產生令人不愉快的感覺,例如老師追問學生想法或提出反對觀點以促其澄清。
若反歧視法通過,舉證責任極不對稱,大多落在被告身上。這將對老師甚至同學造成一種「寒蟬效應」,讓大家不敢發言討論,導致理性思辨的空間被壓縮,價值教育變得更加困難.
教授提出多個可能發生的實例來闡述其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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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議題:老師基於對墮胎身心傷害的了解或對無辜生命的關懷,勸導考慮墮胎的女學生三思,可能被認為侵犯其自主權利和健康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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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儀容:老師建議女學生避免過於暴露的穿著,可能被控告性別歧視。教授提到自己曾遇到類似情況而不敢發言,並舉例國外有學生抗議學校限制衣著自由,甚至有觀點認為應去除男性的偏見而非限制女性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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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平權措施:法律或公共政策老師在課堂上質疑針對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的優惠待遇(如集體平權措施),可能冒犯相關學生而被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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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批評:老師在課堂上批評某些宗教的醜聞或保守之處,可能冒犯該宗教信仰的學生而被申訴。教授以自身為天主教徒的經驗為例,其子曾因老師對天主教的批評感到不適。
教授強調,這種狀況下,大學校園將難以培養學生包容的心,因為包容需要聆聽與尊重不同意見,而迴避衝突只會讓社會變得更加不包容、缺乏溝通耐心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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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平權」相關法案與概念的思辨:
教授支持「反守為攻」但對推動「促進平等法」(即反歧視法)持謹慎態度,因為許多價值變革常以「平等」等「漂亮字眼」包裝,但其內文可能潛藏問題。
關於性別認同與性傾向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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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性別運動強調同性戀與性別不安非病態,但後來醫學界將其「疾病化」是為了讓相關人士能獲得保險補助進行治療,這是一種「政治上的目的」,他認為這種發展「很掉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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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身份證是否應提供第三種性別選項,教授認為可以討論,例如除了生理性別外,增設一個「心理性別」欄位,在特定場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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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質疑為何特別偏重性別身份的混淆問題,而非年齡或種族身份。他反問若有人不認同自己的年齡(例如62歲卻自認55歲),是否也應允許其更改身份證上的年齡。
間接歧視:教授指出,反歧視法中「間接歧視」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不僅限於教育界,許多行業都可能不小心「踩紅線」。他舉例英國政府法律服務處(GLS)曾因聘用案被控間接歧視並敗訴,說明連專業法律機構也難以避免。
總體而言,林教授對於反歧視法可能帶來的言論自我審查、價值教育受限、師生關係緊張以及對社會包容性產生負面影響等問題表達了高度的質疑與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