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便宜行事!避孕藥擬免處方就能買 醫師公會提6聲明反對
事後避孕藥目前需要醫師處方才能購買,是否可轉為指示藥,讓民眾可自行至藥局購買,昨天衛福部開會討論未獲共識。醫師公會全聯會提出六點反對,呼籲,為維護女性生命健康,不應該因方便考量,把緊急事後避孕藥改為指示用藥。
第一,依現行藥品轉類審查重點查檢表,事後避孕藥不應列入可以轉類審查之藥品。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周慶明指出,「轉類原則」中第一項是指,「用於輕微疾病及症狀緩解,且民眾易於自我診斷、或僅須初次經醫師診斷確認症狀,且民眾可自我用藥者及生活型態病用藥」。但事後避孕藥並不是輕微疾病或是症狀緩減用藥,因此相關會議討論仍應有所依據。
第二,緊急事後避孕藥的健康風險不容忽視。周慶明表示,事後避孕藥有高劑量的黃體素,可能引發一系列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頭痛、月經紊亂等,頻繁使用可能導致荷爾蒙失調,影響女性的生理週期,甚至增加罹患血栓、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再者,事後避孕藥對子宮外孕無效,若未及時診斷並處理,可能引發內出血等嚴重併發症,危及生命。
第三,醫療「不方便」並非合理轉為指示用藥理由,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周慶明說,緊急事後避孕藥並非必須立即開始使用,依據相關數據顯示於48小時內服用仍有相當高藥效,且台灣就醫資源充足,婦產科診所與醫院遍布全國。若僅是為提升可近性而降低醫療專業把關,對女性健康造成更大風險。
第四,醫療可近性不應以健康風險作交換。某團體主張,台灣婦產科診所僅965家,而健保藥局達8887家,若開放藥局供應可提升可近性。周慶明表示,若以過馬路比喻,難道要為行人方便,就要隨意過馬路,或是任意設立行人專用道?應該是經過專業評估設立斑馬線或是行人專用道,否則表面上是方便行人,但實際上卻可能帶來更大危害。
第五,「醫療自主權」應建構於正確醫療資訊之上。醫師的角色不僅在於開立處方,更在於提供完整的避孕指導、評估個案狀況,避免因藥物誤用或副作用導致嚴重後果。周慶明說,若單純以「自主權」為由開放購買,反而可能導致濫用,並增加非預期懷孕與女性健康風險。
第六,重點應是強化國民健康教育是降低意外懷孕。除了維持醫師處方藥制度,政府與社會更應積極推動健康教育,提高大眾對於避孕方法的正確認識。健康教育不僅能減少對緊急避孕藥的依賴,也能促進安全性行為觀念,從根本上降低非預期懷孕與相關健康風險。
周慶明指出,所有相關的用藥不管是指示用藥還是處方用藥,應該有完整的用藥前評估與完善的紀錄,以及可以追蹤後續用藥狀況,應包括病人的相關必要資訊,絕非將指示用藥視同一般食品可以隨意取得,才是真正對病人用藥安全負責任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