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尼莫」前年申請變更性別登記為男性,戶政事務所以她未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為由拒絕,她提行政訴訟,成為全台首件未經手術要求變更性別登記「女變男」的案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尼莫勝訴,戶政事務所應將她變更性別登記為男性,可上訴。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指出,尼莫得知判決結果,直呼「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伴侶盟表示,尼莫是一位跨性別男性,從小認知自己是男性,並補充男性賀爾蒙,但曾因其他疾病而開過大刀,若再進行其他手術恐會危及生命,尼莫才無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的條件。
尼莫 2022 年 6 月間向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被拒絕,提訴願也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尼莫委任律師指出,尼莫因健康、經濟因素,無力符合現行性別變更的要件,但即便沒有手術與精神科鑑定,也無礙認定尼莫的男性認同,國家應要承認尼莫的性別變更請求權。
律師認為,尼莫提出的證據已足證明具有穩定的男性性別認同,且過去內政部函釋要求手術證明、2 張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要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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